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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学会2017年开始推动的药学门诊(药师门诊)正式获得国家医疗收费资格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2:24 丨 阅读次数:

2023年9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国卫财务发〔2023〕27号),将“药师门诊诊察”项目列入其中,标志着广东省药学会(以下简称“我会”)于2017年发起、历经6年多持续推动的药学门诊(即药师门诊,下同)工作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医疗收费资格。这对药学门诊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同时增加的药学服务项目还包括“处方/医嘱药品调剂”、“住院患者个性化用药监护”和“院内诊疗会诊”,这是国家对药学人员技术服务的价值认可,有利于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图1 《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将“药师门诊诊察”项目列入其中

 

2016年6月,我会发布《医院药师能力素质模型》,首先将药师门诊列入医院药师的KPI(关键绩效指标)。

 


图2 2016年广东省药学会将药师门诊列入医院药师的KPI

 

2016年8月,我会启动美国药师协会(APhA)药物治疗管理(MTM)培训项目,将MTM引入广东省。广东省共有55名药师取得了美国MTM证书,另有13名药师同时取得了MTM培训讲师资格。MTM服务已纳入美国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 D类计划中,是成熟的可报销的医疗服务项目,我会希望借此在国内也建立类似的可收费的药学服务项目。2018年7月,我会将美国MTM教材翻译引入国内,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



图3 2016年8月广东省药学会引入美国药师协会(APhA)药物治疗管理(MTM)培训项目

 


图4 美国药师协会(APhA)药物治疗管理(MTM)培训证书和讲师证书


 

图5 2018年广东省药学会将美国药物治疗管理(MTM)培训教材翻译引入国内

 

2017年,我国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药学面临从由传统的药品供应保障型向临床服务型转变。医院药师的工作模式随之将作重大调整。2017年2月和4月,我会两次发文,率先倡导设立以MTM为工作模式的药学门诊,希望为药师职业转型、直接面向患者进行药学服务,搭建全新的平台。其中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推进药学门诊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7〕26号)特别提出:合理收费是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保证药学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各医疗单位应开设收费药学门诊,或先开设免费药学门诊最终实现收费。

 


图6 2017年2月和4月广东省药学会两次发文呼吁药师开设基于MTM模式的药学门诊

 

2017年6月,广东省卫计委将药学门诊写入了《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综合医院 )》。

 


图7 2017年6月广东省卫计委将药学门诊写入《广东省高水平医院评价指标(综合医院 )》

 

随后,广东收费的药学门诊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广州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内重要媒体均报到了广东的药学门诊工作。2018年4月,我会在BMJ系列期刊——《欧洲医院药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Hospital Pharmacy)发表了广东省的药学门诊建设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到2022年,广东全省开设收费的药学门诊近70家,是全国开设药学门诊最多的省份。


 

图8 2017年11月《光明日报》报道了广东的药师门诊

 


图9 2018年2月《广州日报》报道了药师门诊

 

图10 2018年4月《欧洲医院药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Hospital Pharmacy)发表了广东药学门诊建设成果

 

2018年8月,我会发布《药学门诊试行标准》,是我国第一个药学门诊标准。该标准再次强调了收费的重要性:药学门诊的收费建议参照现有的药学服务可以使用的收费标准。

 


图11 2018年8月广东省药学会《药学门诊试行标准》再次强调了收费的重要性

 

2018年9月,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卫计委《广州地区新增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穗发改规字〔2018〕11号)要求,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将药师门诊诊查费成功备案,成为国内第一个被政府认可的药学门诊收费。

 


图12 2018年9月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将药师门诊诊查费在广州市发改委成功备案

 

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20号),标志着本会于2017年发起、历经4年多持续推动的药学门诊工作项目,正式被列入政府部门工作规范。

 


图13 2021年10月国家卫健委印发药学门诊服务规范

 

在深圳药师们的努力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药学门诊”写入第六十七条,标志着“药学门诊”入法。

 


图14 2022年6月药学门诊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代表药学门诊入法

 

2022年4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药物治疗门诊的收费标准和医保属性,这是我国第一次将药学门诊收费纳入医保。

 


图15 2022年4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明确了药物治疗门诊的收费标准和医保属性

 

2022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在答复政协张喆人委员关于设立药事服务费保障医院药学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提案中指出,探索将药学门诊、静脉药物配置等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直接提供的临床药学服务作为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充分发挥药师作用。



图16 2022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要探索将药学门诊作为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从2017年到2023年,药学门诊逐渐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始终相信,以MTM为模式的药学门诊直接面向患者、内容独立、目的明确、流程清晰,体现了药学服务的最高水平,具备了医疗收费的基本条件。

药学门诊的健康发展,凝聚了广大药师卓有成效的艰苦探索,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药学事业的支持和关怀。广大药师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合理用药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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