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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二级医院药学工作暨处方点评工作培训的通知(粤药会〔2012〕35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2-06-25 03:33:05 丨 阅读次数: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医政科、各有关医院:
受省卫生厅委托,为贯彻落实2012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及全省药政工作会议、我省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事工作规范管理和药学人才队伍培养,我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拟举办全省二级医院药学工作暨处方点评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了解2012年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及医院药学工作的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医院药学队伍、药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药学管理水平和临床药学服务能力。重点解决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其采购供应,医院药品的规范的、分级的管理的问题,确保药品供应安全高效。
二、培训内容:
       1、二级医院的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医院建立基本用药目录管理。
       2、药品分级储存(药库,门诊和中心药房,临床科室/手术室/各类ICU单元的药柜,急救车/急救柜/救护车)和管理(定品种定数量定期)。高危药品的概念。全院及临床科室、ICU单元高危药品目录(品种和数量)。
        3、药品管理的五常法。
        4、临床科室用药的安全管理。标识,使用记录,需要监测血药浓度的药物,需要记录滴数的药物,需要观察不良反应的药物,等等。
        5、抗生素使用管理(医疗管理和过程控制)。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病原菌证据、感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抗生素使用。
        6、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的死亡病例报告看药品安全不良事件的急诊急救。
        7、疫苗的储存使用和不良时间防范。
        8、合理用药公众宣传和社区家庭用药的健康教育。
        三、培训对象:
省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全省二级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一名。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7月12-13日。
报到时间:7月11日下午14点到20点报到。
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
五、其他:
1、请各地市卫生局根据推荐医院名单通知参加培训医院派人参加。
2、请各医院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回执于7月10日前,发到药政处邮箱(wstyzc020@126.com)。
3、食宿自理。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用请回本单位报销。培训费由我会承担。
4、本次学习班将授予I类学分,请参加人员携带继教IC卡。
(联系人及电话:凌倩波 020-37886329)
  
附件1、参加培训医疗机构名单
       2、报名回执
                      

                                                            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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