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2]48号)
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2]10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新项目的时间为
二、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打印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填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申报新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
汇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同时在网上进行。
三、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如通过我会进行申报,请于
四、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在举办后的2周内,需通过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
五、向我会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只限药学一项。
六、申报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文字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七、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3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八、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要求不超过6期(次)。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10楼 广东省药学会
邮 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9,37886321
传 真:020-37886329
联 系 人:凌倩波,郑志华
E-MAIL:gdsyxh45@tom.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二○
Copyright Right @广东省药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01537号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