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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报送本届工作总结并推荐下任主任委员的通知(粤药会〔2013〕45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3-10-29 02:04:41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换届工作,根据201358第十六届理事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药学会促进专业委员会发展方案》(见附件)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工作总结和推荐下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主委”)的专委会为任期到2014年的专委会。

二、    工作总结中的活动须以本会秘书处统一行文为准,请注明发文日期以便查核。主委的本职工作且未经本会发文的活动均不应视作专委会工作。

三、    本届未成立组织或活动少于2次的专委会原则上不再保留。

四、    候选主委应提出切实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须着重可落实性。

五、    候选主委经本会第十七届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一年内该专委会应完成组建工作,并开展活动,否则当自动放弃成立资格。

请各专委会于201311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来本会。有关材料请主委签名后先传真,再将电子版发来本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  020-37886326    传真:37886330

Email: gdsyxh45@126.com

 

附件:广东省药学会促进专业委员会发展方案

 

广东省药学会       

                                       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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