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报送本届工作总结并推荐下任主任委员的通知(粤药会〔2013〕45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3-10-29 02:04:41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做好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换届工作,根据2013年5月8日第十六届理事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药学会促进专业委员会发展方案》(见附件)的有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工作总结和推荐下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主委”)的专委会为任期到2014年的专委会。
二、 工作总结中的活动须以本会秘书处统一行文为准,请注明发文日期以便查核。主委的本职工作且未经本会发文的活动均不应视作专委会工作。
三、 本届未成立组织或活动少于2次的专委会原则上不再保留。
四、 候选主委应提出切实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须着重可落实性。
五、 候选主委经本会第十七届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一年内该专委会应完成组建工作,并开展活动,否则当自动放弃成立资格。
请各专委会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来本会。有关材料请主委签名后先传真,再将电子版发来本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 020-37886326 传真:37886330
Email: gdsyxh45@126.com
广东省药学会
2013年10月28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01-702房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886320 传真:020-3788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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