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11日发布合理用药十大原则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3-12-12 03:06:42 丨 阅读次数:
1.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2.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3. 买药要到合法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4.阅读药品说明书,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
5.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6.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
7. 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8.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误服、误用。
9. 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10.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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