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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瑞霖眼科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4〕74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4-11-15 09:15:06 丨 阅读次数:

各有关医院:

    现将2015年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瑞霖眼科专项基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广东省行政区内各系统所属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药师或者眼科临床医师。

二、工作方案(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系广东省药学会会员或眼科临床医师;

2、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1个药学、1个临床项目,项目组成员前三名中必须包括药学会会员;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主持人,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要合理;

5、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6、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四、工作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药学会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向广东省药学会提出申请。

2、本次项目申报于201522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请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电子版标书一份交/寄到本会,或交由深圳市瑞林医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转交。

3、评委会评选出立项项目;立项单位须与本会签订《广东省药学会临床用药研究基金立项合同书》,项目经费将直接划入立项单位账户内。

4、根据国家财务审计政策,立项单位在收取科研经费时必须提供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

5、各项目负责人应在2016731日之前将结题报告交/寄本会进行评审。凡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其内容不真实的,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基金。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9 广东省药学会 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6     传    真:37886330

联 系 人:王            E-mail gdsyxh45@126.com

    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

1.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瑞霖眼科专项基金工作方案

2.广东省药学会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药学会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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