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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药会〔2019〕143号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9-10-22 17:32:11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19〕5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既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又要符合药学学科专业特征。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标准:Ⅰ类学分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项目最多不超过5分(每6个学时计1个学分,每天最多安排9个学时);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资质:Ⅰ类学分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Ⅰ类学分项目不能超过2项,Ⅱ类学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会Ⅱ类学分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等。

三、申报程序

(一)Ⅰ类学分项目直接在广东省CME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评审和公布,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gdcme.wsglw.net,申报者在申报时请联系本会,本会将设立相关的立项账号以及密码,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网上申报。Ⅱ类学分项目在广东省药学会官网申报,请登陆广东省药学会官方网站,进入科教项目申报->省级Ⅱ类继教项目申报,填写信息进行申报(不再接受邮件申报)。省级I类网上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1月5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2月15日;省级Ⅱ类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12月15日。

(二)在实行项目申报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打印报送申报表(Ⅰ类学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Ⅱ类学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项目申报表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省级I类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2019年11月5-15日;省级Ⅱ类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2019年12月15-20日;

(三)各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统一由本会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本会申报的项目不再另行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四)2019年度获批的项目,已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及本会要求执行的,可以备案一次(备案表见附件3),备案时需提交项目上一次举办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学员名册等项目材料作为附件。

四、其他事项

已纳入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需在2020年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推广,需按要求申报2020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申报表首页“项目名称”一栏注明“(2020年度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7楼  广东省药学会

联系电话:020-37886329,37886326; 传  真:020-37886330

联 系 人:杨晓琦,王勇              E-mail:gdsyxh45@126.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

1.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广东省药学会Ⅱ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3.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广东省药学会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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